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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2年人民调解纠纷量达9.6万余宗

来源: 日期:2013-01-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2年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6万宗,同比增长14%,调解成功率为96%,涉及24万当事人,协议涉及金额约7.7亿元。

  一是稳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市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100个(不含调解小组)。市司法局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完善调解网络建设,一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物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的通知》、《关于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体系的意见》等文件;并进一步扩大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覆盖面,规范运作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由12个试点增至14个,人民调解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解决医患纠纷愈受关注。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大调解”框架下,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建设,在公安派出所、交警大(中)队、法院(庭)、大型医疗机构、部分信访和劳动部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调解员开展纠纷调解,并借此推动我市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是深入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和《深圳市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市司法局在传统宣传模式基础上,大力配合广电集团制作的都市频道“第一调解”节目,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节目录制,开辟新的宣传频道;积极商议市人大、市法制办及市财政委等有关部门制定《深圳市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两个重要配套文件,即《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以解决长期困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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