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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黄雪涛入选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

来源: 日期:2013-01-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日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了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我市律师黄雪涛因推动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立法进程而入选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

  黄雪涛,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06年至今,先后代理了“深圳邹宜均”、“十堰彭宝泉”等社会影响巨大的“被精神病”诉讼案件;2010年参与发起成立公益法律组织“深圳衡平机构”,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精神病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推动立法完善。黄雪涛律师因替精神病患者维权,反对“被精神病”,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反响,从而推动了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第一部法律的诞生,促进了权利视角在精神卫生领域的引入。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精神卫生法》,确立精神病收治的“危险性原则”取代原来的“自知力标准”,该法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律师入选2012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新闻人物,进一步彰显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的价值追求,提高了我市律师的社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树立了深圳律师良好执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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