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司法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和罗湖区实际,以“三个服务”助力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罗湖。
一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辖区居民法律素质,实现法制宣传教育“零距离”。普治并举,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把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融入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以创建全国“法治城区先进单位”为契机,推进“法治大道”(深南东路)宣传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升罗湖发展软实力。进一步探索发展法治文化新路子,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开发法治文化作品,经常性地举办有影响力的普法活动,打造“学法大家议”等普法品牌,突出做好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劳务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
二是服务社会民生保障,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零障碍”。响应罗湖“志愿者之城先行区”建设目标,结合职能开展特色公务员志愿法律服务。打造律师志愿者队伍,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全区83个社区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罗湖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律师志愿者进驻为特殊人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深挖“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流动法援服务开进厂区开进居民楼,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三是服务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零激化”,抓好特殊群体管控“零犯罪”。以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拓展工作领域,积极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巩固“金牌调解员”队伍建设成效,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础、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完善服刑人员GPS定位管理平台,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努力建好管好“没有围墙的监狱”。个性化帮扶安置,确保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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