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时间。将每周六固定为“法制宣传日”,在当天上午组织人员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这一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在生活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增强群众学习和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打造展示辖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树立良好法治文明形象的窗口。二定地点。在明珠一路设立一个固定法律宣传点,摆放宣传资料架,安排律师现场受理群众法律咨询,同时采取宣传点与流动宣传站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工作人员到人流密集地带域流动派发宣传资料,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三定主题。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及上级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宣传涉及“三打两建”、婚姻、劳动、纠纷调解、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与各类群体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主题,不断创新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高效氛围。四定队伍。将司法所法律工作者、专职调解员、社区挂点律师、义工等纳入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合理编组,轮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凝聚系统内外各种有用资源和工作力量,壮大基层普法宣传工作队伍,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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