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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

来源: 日期:2012-10-2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010日,我市在罗湖大望文化创意产业园召开“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法律进社区”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及年内的依法治市工作。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分管领导及宣教科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和光明新区的代表就法律进社区工作做了经验介绍。罗湖区根据当前居民群众中出现的诸如普法活动审美疲劳症、学法热情减退症、内容选择偏食症等新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在内容选择上适应社区居民“胃口”,选择居民的身边事和相关事,在普法形式上注重传承与创新,涌现了趣味普法学法大家议漫画巡展普法产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模式。南山区针对不同的社区类型、不同的居民群体,有的放矢,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楼道法制宣传镜框、法治电影、报刊、法治广场、法治读物等传统阵地,并努力开拓以网站、博客等网络工具为主的新型阵地,使各类资源实现最大限度的共有、共享。始办于2008年的蛇口街道“社区普法文化节”在今年上升到区级层面的“法治文化节”,延伸至8个街道办事处和100个社区工作站。宝安区在推进法治城区的创建过程中,积极探索符合社区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在社区开设法律超市,借鉴现代商业超市的管理理念,集法律阅读、电子法律指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形成“一站式”服务。光明新区基于辖区特点,打造了“绿马甲”、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社区青少年、校园青少年和流动宣传车五支普法小分队,开创了“社工策划开展+工作人员行政支持+义工协助”的“三工联动”模式,突破了单纯一种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困境。

  会议认为,总体上大家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工作尽职,使“法律进社区”工作亮点纷呈,各区都形成了自己的普法品牌。会议同时指出,法律进社区工作还存在着总体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策划理念陈旧,工作力度不足等问题。希望各区各新区认真总结分析,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市各社区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会议期间,与会者对新时期的普法工作,分别从普法的理念、定位、形式、方法和实效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言,认为法制宣传是极具开创性的工作,需要焕发普法工作者的智慧与激情。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利益格局面临深刻调整,政治改革滞后、法制建设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分化严重。因此,在工作理念上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新形势,转变法制宣传理念,一是要由义务本位向权力本位的转变;二是要由宣传法律知识向培养法制观念的转变;三是要由片面强调法律万能到客观宣传法律基本制度的转变。当谈及新兴传播媒介的出现时,不少与会者认为要在普法形式上善用新兴媒体,要认识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时效性,增强服务性,提升针对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作用,这是“六五”普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平台和阵地;要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施教;要根据内容的需要,切实取宣传对象能够接受的方式。

  会议强调作为普法主管部门,普法办应该当好主导,凝聚合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鼓励司法机关开展法制宣传,督促政府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抓好队伍建设,尤其是普法志愿者队伍。

  此次会议采用PPT演示交流,结合进行问卷调查,与会者普遍反映良好,认为既是一次生动的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务实务虚有机结合的高成效培训班。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梅爱民出席了会议,并对本次会议取得的良好成效,和我市“法律进社区”工作乃至其他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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