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司法局周密部署,主动作为,依托四项举措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依托电视媒体,扩大调解影响力。先后组织4批次50多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广电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的录制,展现全区人民调解员的风采风貌,也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为“首选调解”理念的推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以“人民调解止纷争、春风化雨促和谐”为主题在全区开展了13场次人民调解系列宣传活动,市内各大媒体对此也给予关注和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依托专题培训,提高调解实战力。为有效提高各领域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疑难纠纷的处置能力,罗湖区司法局分批次、分专题、分对象举办了18场次关于调解艺术与技巧、涉调法律及心理社会学学科专项培训。通过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充分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必备知识和方法技巧,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品牌意识,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登上新台阶。
三是依托拉网排查,加强调解防控力。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扎根群众的优势,坚持调防联合,以防为主,共开展33次以“抓早、抓小、抓苗头”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专项排查活动,争取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同时,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整合、归类与分析,找出矛盾纠纷结点,制定出有共性又有差异化的工作方案下发至各街道,确保排查化解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是依托应急平台,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力。在原有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抽调辖区50余名调解骨干进行集中培训,成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在发现重大纠纷和集体上访等事件苗头时随时上报,应急队伍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处置,防止因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入京非访、缠访、闹访,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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