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在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与福田区妇联联动协作,四项举措推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做妇女儿童工作的“明白人”。在现有各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福田区妇联法律援助妇女维权站和社区妇女维权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体系基础上,加强对基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沟通协作,及时对基层反映的妇女儿童维权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关注,加强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完善“法律咨询引导员”机制,做妇女儿童的“贴心人”。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和引导,主动送上问候,主动协助照看随来访群众前来的儿童,从细致之处切实体现关爱之心;向来访妇女发放、回收“法律咨询意见反馈表”,由来访人员直接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接待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确保法律咨询服务质量。
三是发挥执业律师办案专长,做妇女儿童的“放心人”。挑选在承办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方面富有经验的律师,重点承办离婚、抚养费等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推动承办律师进一步加强学习成为持证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咨询师,从法律和心理等多方面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援助质量。
四是组织各类法律宣传活动,做妇女儿童的“传递人”。组织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参与“国际妇女节”、“法律援助关爱妇女儿童活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扩大福田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此外,还结合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到基层社区开展妇女儿童座谈会、法律援助案件讨论会和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多种形式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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