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基础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三进”工作,市局于近日部署开展全市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活动。
考核工作由各区司法局、各新区综合办组织实施。为此,市局根据我市近几年来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现状,以及《人民调解法》、《深圳市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对《深圳市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区依据新修订的《深圳市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市局将在年底进行抽查,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表彰。此次考核,司法行政部门将重点考察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以及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纠纷缓解疏导能力、法制宣传工作等。
“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是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目标之一。近几年来,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全市通过各种方式投入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逐年增加以及高素质专职调解员的配备促进了社区(居委会)工作能力和绩效的提升,社区(居委会)调委会在化解一般民事纠纷、守住“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也日益显现。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调委会700个,今年上半年共化解纠纷12019宗,占全市人民调解纠纷量的26.18%,比2011年所占比重上升5.7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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