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坚持以民为本理念,从四个方面继续推进便民服务措施,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行法律援助电话申请、邮寄申请、异地协作等便民措施。二是加大服务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坚持“六心”工作理念,服务民生。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计划年内在全区所有社区挂牌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以区法律援助处为依托、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站为骨架、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延伸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四是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引入社会律师参与值班接访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发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热心公益的优秀社会律师的业务专长,进一步提高“148”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的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实行社会律师到法援处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
截至今年上半年,各法律援助点共接待来访群众6499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6694人次,办理援助案件3175宗,其中涉及刑事案件231宗,涉及民事案件2944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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