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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获授证

来源: 日期:2012-08-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84日司法部在深圳市举行仪式,为新获委托的53名第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颁发委托证书。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仪式,为委托公证人颁发委托书并讲话。

  赵大程强调,委托公证人制度作为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30多年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香港当事人到内地投资、进行民事活动提供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为两地经贸往来和共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内地与香港和谐发展、共同繁荣。广大委托公证人作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遵守香港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赵大程在讲话中对广大委托公证人提出新希望:坚持一国两制方针,爱国爱港,努力为国家和香港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国家和香港的经济社会发展,健全管理制度,推陈出新,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恪尽职守,维护和增强委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加强交流合作,相互学习,推动和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共同发展。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是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体系之间公证文书往来使用的重要制度。自1981年委托公证人制度建立以来,司法部先后十次委托了427名香港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委托公证人的委托期为三年,委托期满,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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