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3月起正式实施,对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罗湖区在单列管理特殊人群、建设健全矫正档案、细化细分矫正措施等方面,按照新《办法》的规定,严格各项工作要求,完善《罗湖区社区矫正规范化量化考核标准》,成立检查组开展规范化检查,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规范化。
二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工作困难的研究,不断提高工作队伍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主动为司法社工提供更好的平台,协调更多资源,充分运用社工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巧,从思想、心理和行为上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全方位矫正,确保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
三是确保各社矫成员单位间的无缝式衔接。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等制度,充分运用协调机制和工作平台,整合各成员单位力量,研究解决社矫安帮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实际问题。尤其对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及材料的传递、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及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中的部门职责予以细化,明确相应职责,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是确保社区矫正网络平台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内外网络系统,合理运用平台资源,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信息平台高效运作、安全稳定。做好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24小时监控工作;完善系统在电子档案同步录入、心理矫治方案跟进、通知文件上传下达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一体化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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