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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制讲座

来源: 日期:2012-07-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74,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孙立平应市依法治市办邀请,围绕制度、法治与社会建设主题,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作专题辅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市长许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等市领导参加学习会,认真听取讲座。学习会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京生主持。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纪委领导、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区、新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孙立平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化、全球化的进程,网络社会的到来,还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经济社会日趋复杂,这就在客观上要求一种更有效的治理能力,即通过社会重建,形成政府、社会和市场相互配合的治理结构。为此,他提出,当前中国需要强调社会进步的理念。

  孙立平表示,要实现社会重建,当前中国迫切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建设一个好的社会。好的社会必须要解决好民生问题,要有起码的公平正义,要有活力,要有一个健康的社会肌体。要建设一个好的社会,就必须实施积极的社会管理,而积极的社会管理有赖于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的存在,有赖于公民权利的发育,有赖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制度建设,而更根本的,所有这一切都有赖于法治的建设,有赖于一种健全的法制基础。要以制度和法治建设制约公权力,要以制度和法治建设形成社会生活秩序。

  他强调,要重建社会,关键是重建社会基础秩序,其核心是一系列简单而技术化的基础制度,包括规范的现金管理制度、有效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和账目管理制度等,并将信用制度建设作为社会基础秩序重建的起点,同时还要促进公民意识的培育和公民权利的落实来约束权力,比如建立信息获取、诉求表达、利益协商等机制。

  结合深圳实践,他建议,深圳可从推动能动社会建设为先导,再逐步推动公民社会建设。能动社会建设的关键是发展工会,建立劳资博弈机制,推动消费者运动。

  王京生主持学习会时认为,孙立平教授的报告观点新颖独到,特别是结合深圳社会建设发展历程,对我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有很强的启发性。深圳在实现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的同时,也遭遇社会深度变革带来的挑战和压力。社会管理领域中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挑战,需要社会管理者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9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委明确提出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推动,注重运用法治的思维管理社会事务,采取善治的方法处理社会问题,有效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2月制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例社会建设立法,将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探索和创新相对成熟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反映在其中,起到指导全市社会建设领域立法的基本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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