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税收征收方式调整在即。为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税收新政顺利实施,有效防范行业涉税法律风险,近日,市律协邀请市律协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委”)副主任窦金平主讲税收专题培训。税务委委员和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共4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市律协《深圳律师业税收工作指引(二)》(以下简称“税收指引”)展开。税务委窦金平副主任针对税收新政实施初期及过渡期间,从个人独资律师事务所的投资人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以及个人所得税实务操作层面若干突出问题等方面对税收指引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并依据相关税法规范,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律师事务所须高度重视查账征收问题,及时开展和强化建账核算准备工作;二是规模较大的律师所,建议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负责账务清理和全面核算工作;规模较小和条件不成熟的律师所,可聘请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财税服务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及报税;三是在律师行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施行前,我市适用查账征收的律师所,可暂参考《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四是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会计处理上可按相关会计规范处理,但税务处理应按税法规定执行。与会人员还分别就核定方式下与查账方式下,出资人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要求及风险控制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市律协税务委为本次税收指引的出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培训,将有效引导我市律师事务所实现此次税收新政改革的顺利过渡,切实维护深圳律师税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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