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解覆盖面大。全区已建立物业调解组织216个,组织开展物业法制宣传活动,派发物业法制宣传资料,提供物业专项法制咨询,重点调解邻里纠纷、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噪音纠纷等,覆盖面达90%。
二是机制运行高效。建立“区—街道—社区—物业小区”四级组织结构模式,建立了一支拥有886名专兼职调解员的物业调解队伍,建立健全各类调解组织业务支援信息共享机制和疑难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使物业纠纷实现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减少了群体性纠纷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是管理规范科学。开展物业小区人民调解工作硬软件规范化示范建设,界定物业调解的受案范围,制定物业调解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简易调解登记机制、重大纠纷案件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四是工作成效凸显。近3年来,全区各物业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社区专兼职调解员、街道社区挂点律师、业委会成员、物管人员等多方面力量的积极作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280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494宗,成功调解3284宗,调解成功率达94%。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