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司法局为缓解街道司法所“工作量繁重、人员编制少”的问题,自去年8月派驻10名司法助理到各个街道,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助理积极投入工作,扮好 “三员”角色,为司法所“减压”、“增效”,取得了较大成绩。一是扮好 “业务员”角色。司法助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知识,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处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参与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与日常管理活动,最大程度地减轻司法所的工作量。二是扮好 “联络员”角色。司法助理发挥“上传下达”的联络作用,协助落实该局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司法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为该局正确指导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第一手信息。三是扮好 “助理员”角色。派驻司法所的助理作为抽调的业务骨干,既发挥协助司法所长开展工作的助理角色,也充分发挥着工作督导助理作用,有效减轻了司法所长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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