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开始,市第二劳教(强戒)所对预解戒人员试行发放特别津贴。按照目前强戒人员生活费和劳动报酬发放的程序,每月上旬解戒的强戒人员其上一个月份的生活费和劳动报酬是不能兑现的。这对于部分生活比较困难的强戒人员,在解戒前一月份参加管理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其参与习艺劳动积极性方面影响更大。针对这种情况,二所在强戒人员中试行了特别津贴的做法:对于预解戒人员上个月不能兑现的生活费和劳动报酬暂时记帐,如果其在解戒前能做到遵守纪律、积极劳动,大队将在办理解戒手续时及时给予兑现这部分报酬,同时结合强戒人员的总体表现以及回家路途的远近情况,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额外补助。
从目前的试行情况来看,特别津贴办法的施行对于促进场所管教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该办法的实施即有效调动了预解戒人员参与管理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同时对于解决生活困难强戒人员的路费也是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该费用从生产中支出,也体现了习艺劳动生产经济效益为强戒人员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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