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调研组到宝安区调研法治文化建设及法治城区创建等工作,先后深入辖区新安湖小学、深圳市高新奇股份有限公司、福中福社区进行了实地视察,随后来到宝安区司法局,与该局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听取工作汇报。
宝安区于2009年8月开始在全区部署开展法治城区创建工作,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全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广大社区居民和劳务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青少年学生积极学法、守法意识以及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宝安区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2010年底,宝安区获评首批“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1年又获评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司法部调研组充分肯定宝安区在法治区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宝安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部署有力,能坚持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有所侧重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的重心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领域延伸拓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能坚持抓“重点”、促“难点”、创“品牌”,准确把握法治建设工作新形势、新需求,有机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外的工作资源,在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具有宝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同时,希望宝安能进一步发挥优势,继续探索创新,为法治创建工作中提供更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