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性觉悟高,树立窗口服务文明形象。注重加强党性教育,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骨干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制定《罗湖区法律援助处窗口服务标准》,完善窗口服务标准和流程,促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开展“开门评议”、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群众对法援工作的意见建议。法援处自成立以来,实现零投诉。(二)服务意识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出台《罗湖区法律援助便民十项措施》,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受理的服务;对于行动不便、身患疾病的特殊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服务。(三)业务素质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一是建立了“联办制”,提高办案质量。对合并审理案件的多个申请人,指派二人以上的律师联合办理,以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快办制”,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将法援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三个环节的办理时间由六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四)创新意识强,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延伸至社区,立足“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理念,以罗湖区83个社区工作站及驻点律师为基础,设立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工作站,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深入社区厂区工业区,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确保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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