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局针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第四稿)召开研讨会,继续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相关负责人和市局法规处、计财装备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站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视野高度下,着眼于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未来创新发展来建言献策。市局基层处对制定《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的目的、思路等基本问题做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现状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对《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第四稿)逐款逐条进行分析讨论,重点在调委会固定工作经费补助发放对象、是否将行业、企业、物业等新兴调解组织纳入扶持对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讨论。
待初稿修改完善后,市局将与市法制办、市财政委沟通,并将初稿提交市人大审议后力争年底前由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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