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于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实施办法》,市司法局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打两建”活动及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三进”工作部署,在全市启动“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
本年度“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市司法局将在深圳市几个主要媒体投放公益公告,包括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特区报、晶报及深圳新闻网、奥一网等媒体,还将在深圳地铁、公交车的移动视频、华强北的LED显示屏播出广告,同时市局将创新宣传手段,组织以人民调解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期间,各社区将在宣传栏张贴全市统一印制的挂图海报、发放“人民调解便民服务卡”等,各司法所将于5月14—18日在各辖区人流集中的地方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派发由市局统一印制的人民调解宣传折页、人民调解知识小册子等宣传资料,并通过开辟人民调解知识有奖问答、人民调解案例讲解、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连载等活动,深入贯彻《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意见》,继续宣传“首选调解”,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科学发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职能,落实人民调解各项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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