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宝安区法援处采取四项举措推动工作提速提效,成效显著。一是缩短法律援助审批时间,便民利民。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一步规范运作、简化程序、精简流程,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一,法援办案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二是试行“点援制”,提高服务效果。加强区劳动仲裁院及法援处窗口的值班和服务,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中试行“点援制”,受援人可以在法援处公布的办案律师名单中自由选择承办人,再由法援处指派该承办人办案,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同时,为受援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人性化的援助服务。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网,扩大覆盖面。加强对全区各基层法援工作站日常业务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托全区各街道司法所设立的基层工作站,受理、承办法援案件,及时为全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不出街道”。四是拓宽信息渠道,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做好法援热线值班工作,耐心细致地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网的服务功能,开通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与此同时,借助该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有效平台,实现“365天,天天有法援”。
1—4月,宝安区共受理、审查和办理各类法援案件 2418 宗,共为2606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妥善解决了19 宗群体案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780万元;调处医患纠纷14宗;接待咨询1323人次。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得到了受援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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