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借力大调解机制集结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集体力量,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党政中心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调处和化解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使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出更加突出的作用。目前,罗湖区人民调解机制在化解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等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中取得明显成效,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拓展延伸人民调解触角。同时,整合“大调解”成员单位中法学、医学、财务管理等相关调解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建立人民调解人才信息资源库、人民调解医学、法学专家库,形成合力解决纠纷。
二是借力建章立制强化调解规范化水平。借助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力度,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水平。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罗湖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对照要求逐条细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岗位责任、例会制度、学习制度、上墙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作出统一规定。如在调解文书方面,针对不同的调解类型,在保证整体规范的前提下,制定各调解类型格式文书,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借力培训提升调解员素质。联合区人民法院首创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基地,通过参加庭审旁听、法官授课、驻法院调解室轮值等方式,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与此同时,以培训为抓手,制定培训计划,结合以会代训、以岗代训、实战指导等形式,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
四是借力专题宣传推广“首选调解”模式。围绕市委市政府继续深化开展“服务年”各项工作要求,以“用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以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通过人民调解宣传月专项活动,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问题现场抢答、趣味普法游戏、法制挂图巡展、法律进社区专题咨询、派发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对大调解的渠道和途径做现场展示,向广大群众推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增强了群众“有纠纷首选调解”的意识。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