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司法局局长陈志刚,龙岗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展球等有关领导出席了龙岗街道司法所2011年度“全国模范司法所”授牌仪式。
龙岗街道司法所自创立以来,不断完善“街道-社区-企业”三级调解网络,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工作室6个、调解小组682个,现有调解员956名。近年来,龙岗街道司法所成功调处各类纠纷5925宗,并全力打造了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2009年以来,该所为324宗案件、1479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32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陈少雄副书记表示,龙岗街道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说明该所的工作不仅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同。他希望全区司法工作者加强学习,树立奋发有为的意识,紧扣中心,服务龙岗科学发展。同时,发挥职能,巩固基层基础,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前移,为龙岗的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及法治建设尽职尽责。
陈志刚局长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继续争取重视支持。更加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报告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更加积极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二是把握工作方向,找准工作重点。要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司法所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创造新成绩。三是强化争先意识,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希望龙岗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能够瞄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强化争先意识,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突破、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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