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自2006年开始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根据纠纷的复杂程度和化解难度,分别配置不同调解力量、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进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矛盾纠纷“四级”调处机制。第一级为简易纠纷。由社区、企业、物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处,调处不成功的及时上报;第二级为一般性纠纷。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中心驻派出所、社区、交警中队、法庭以及劳动办的9个工作室负责调处;第三级为重大、群体性纠纷。以街道矛盾调解中心为基础,以信访综治维稳中心为依托,由街道相关部门联动互动、协同化解;第四级为事实不清、法律关系不明确、久调不决的疑难复杂纠纷。通过开展“市民说事评理”活动,街道司法、行政、社会力量共同介入调解。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这一新机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了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街道矛盾纠纷“第一、二级”调处方式,各社区、企业、物业调委会和街道调委会驻各部门工作室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2011年共化解纠纷8728宗,占街道化解纠纷总量的97%,调成率达99.3%,很好地履行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源头防化等职能,成为街道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二是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水平。借助“大调解”机制和信访综治维稳平台,充分整合司法、行政、社会等资源和力量,发挥“三调联动”、“多部门联调”、“说事评理”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实现了单一调解向综合调解的转变,增进了优势互补,矛盾纠纷的调成率和调处时效都有了很大提升。自2006年建立矛盾“四级”调处机制至2011年底,西乡街道共调处各类纠纷4万多宗,其中近九成纠纷被成功化解,无一宗上访、反复,防激化率100%。三是创新加强社会管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将“说事评理”机制纳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让人民群众做民间纠纷的“裁判员”,体现了“参与式”管理理念,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自我管理、自觉守法”的民主法治观念,营造了人人守规矩、人人懂规矩的良好氛围。五年来,西乡街道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了24%,市区上访率同比下降30%,赴省进京上访为零,社会管理和维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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