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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12-02-2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司法局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该《意见》以深办2012年1号文件批转全市。

  《意见》对我市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作了部署,明确了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教育和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价值导向和职业道德观念。针对律师行业中存在的不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性不强等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改善我市律师队伍结构,提升行业形象,着力打造一支体现“深圳服务、深圳质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树立一流品格、一流服务、一流质量为核心内容的深圳律师文化品牌。

  《意见》涵盖了律师队伍的执业权益保障、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人才储备和发展、政府扶持政策和完善行政与行业管理体制等23项措施。主要有:落实和建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律师事务服务团队;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及参与信访、调解、法律进社区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的补贴;建议和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录用的方式进入党政机关;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力争在“十二五”末在我市发展100家以上专业特点突出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5—10家总部设在我市、执业律师超过100人、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品牌好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探索深港两地律师合作,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总部;积极发展人才战略,建立深圳律师学院和组织落实“十年千人培训计划”。

  《意见》还对司法行政机关提高管理律师队伍能力,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事权,发挥行业自治,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律师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出了新要求。

  《意见》统筹兼顾,立足长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律师行业发展的关切之心,其贯彻和执行将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律师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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