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司法部律公司副司长何敏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我局调研涉港澳台相关工作,并召开专题研讨会,市局副局长李梅陪同调研。
会议重点讨论了离岸公司公证的办理、涉台公证书等事宜。与会代表建议,如果香港委托公证人办理涉离岸公司的公证书,则应由司法部律公司进行统一和规范,在证明格式上,改变单一声明书形式,增加对离岸公司的主体资质和决策机构组成等信息进行实质核查并证明。与会人员还就涉台公证和被证明文件中国台湾同胞的身份表述、部分新版公证证词格式适用难、公证书寄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何敏副司长表示各公证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律公司下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公证工作,修改《公证书格式(2011年版)》提出了重要的、有力的补充。李梅副局长要求,各公证处要高度重视何敏副司长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收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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