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局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几年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市局围绕深圳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善谋发展,推动了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的大力延伸,人民调解、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一是以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创新业务指导工作有效方法;二是以《深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为蓝本,全面夯实基层司法所基础;三是以构建并完善“大调解”体系建设为中心,有效提高基层司法所的社会地位;四是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向基层社区的有效延伸;五是以提供免费的公益服务为目标,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有效发挥。
同时龙岗区龙岗街道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宝安区新安街道司法所郑观福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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