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光明新区组织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新区管委会主任张恒春,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叶健德出席会议,新区综合办、组织人事局、发展和财政局、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光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明法庭、公明医院等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公明、光明办事处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综合办及多个参会单位分别汇报了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及下一步打算。新区领导充分肯定新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及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的突出贡献。
新区管委会主任张恒春要求:一是要将人民调解工作放在更大的背景下来看,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广东省情来探索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趋势及类型,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符合大趋势。二是人民调解工作能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节约大量的行政成本,避免纠纷当事人间衍生矛盾的再次发生,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三是对工作投入的增加,由新区综合办牵头调研后,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编办进一步确定。职能部门要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编制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将相关类型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和技巧进行归纳总结,加强内部交流与学习。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统计口径和方法,为更好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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