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劳教所构建“四廉”体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执纪监督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和谐社会、为场所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制度保廉。所纪委结合场所工作实际,对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进行了全面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实施细则》、《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制度》等共十项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量化,并纳入各单位全年综合考评成绩,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教育倡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制度,对新提任中层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履职谈话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邀请上级纪检部门领导为全所党员民警讲授廉政教育课,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通过常态化的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职工充分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树立忧患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责任推廉。每年年初,该所党委都要与所属20个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在各个支部设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上传下达。此外,还与全所每一名党员和民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执法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治理活动承诺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监督促廉。该所整合纪检监察、政工、财务等部门资源,并聘请了20名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设立了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信箱,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民警“八小时”外生活的监督管理,及时帮助民警纠正不良的生活习气,切实把从严治警、从严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劳教生产整个经营过程从项目引进、单价确定、成本核算等全面实行阳光工程,杜绝了违规作业和违反财经纪律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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