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横岗街道共有15个社区(其中农城化社区8个、城市化社区7个)、45个居民小组,总管理服务人口约56万人。早在2005年前,横岗街道就探索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六约模式”,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就地、就近解决在基层,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部的表彰,是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面旗帜。近年来,随着辖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成为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横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立以推广“六约模式”为抓手,丰富内涵、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的“首选机制”,大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今年10月底,横岗街道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955宗,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大批复杂、疑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
一、贯彻《人民调解法》要求,全面调整和规范辖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
《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横岗街道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成立了新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结合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各社区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重新推选新一届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要求调解员不得低于高中层次学历水平。街道专门出资30多万元为调解组织统一更换标识、制度上墙、购买档案盒等,指导督促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目前,全街道共有15个社区调委会、25个企业调委会、9个物业小区调委会,并下设各种调解小组532个,企业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85%,物业小区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82%,在辖区初步形成一张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
二、抓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横岗街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5家律师事务所共10名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各调委会工作,在纠纷多发、复杂的农城化社区,专门安排律师8小时上班,直接参与纠纷调处,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街道专门制定了《购买法律服务类聘任制调解员聘用及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保证工作质量。为不断提高对现有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横岗街道积极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仅2011年就邀请市中院法官、市委党校、深圳大学专家学者进行3次集中培训,并与横岗法庭建立联系机制,由挂点法官不定期到各调委会指导工作。目前,横岗街道共有调解员近300名,每个社区均有专职调解员2名以上,调解员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79%以上。
三、率先建立调解员和调解工作备案制度,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横岗街道首创了调解员信息备案制度,每个调委会委员、调解员的个人信息均详实备案,并要求调解员如有工作调整或辞职离职情况的,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街道备案。对调解业务工作,横岗街道实行月度备案,调委会各项工作情况必须在每月底上报街道,街道派出人员到社区抽查核实,并以备案为依据,对调委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社区的绩效考评范围。
在新形势下,横岗街道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发挥人民调解这种民间纠纷解决形式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使辖区7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社区得到有效解决,大纠纷不出街道,为我市基层社会依法治理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