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卫生部医疗监管服务司分别在工作简报上刊登了题为《深圳建立医疗纠纷社会管理体系》的报道,全面介绍我市率先制定和颁布的《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由市委政法委和市维稳办牵头,市司法局和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具体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专业人民调解员,融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诉讼仲裁、医疗责任保险为一体的纠纷调解机制。经过努力探索,人民调解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参与医患纠纷处理,在我市初步形成了“以人为本,服务优先,保障到位,齐抓共管”的医患纠纷社会管理体系。
自2010年10月开始运作以来,全市派驻12家中心医疗机构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医患纠纷272起,成功调处164起,效果明显,受到医患双方的满意评价。试点工作的探索实践引起中央综治委、维稳办、最高院、司法部、公安部和卫生部的高度关注。各部委均希望深圳市委市政府能够大胆创新、整合资源,成为整治医患纠纷顽疾的破冰先锋,率先在全国建立起完善、长效的医疗纠纷社会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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