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为进一步提高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义务调解队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观澜司法所组织街道280名义务调解员开展调解知识培训。培训班由司法所两位调解骨干担任主讲,在分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及矛盾化解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分别讲授了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实际工作中常见的调解方法和技巧等。
观澜出租屋管理员义务调解队组建于2009年,是观澜司法所深化“大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进“三业”的创新举措。该所针对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势以及街道出租屋范围广、人员集中且流动性大、矛盾多发且不易发现的情况,充分利用出租屋管理员深入矛盾的第一现场的特点,创新组建“出租屋管理员义务调解队”,定期举办调解知识培训,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和调解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两年多来,观澜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义务调解员担任“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联络员”三大角色,在深入排查化解出租屋领域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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