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证行业合作框架协议》,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证行业的联系与合作,10月21日,我局举办2011年第二届珠三角公证行业交流研讨会。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军港,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梅和省司法厅公管处处长冉勇等60多人参加了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公证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珠三角九市公证行业代表就如何发挥公证在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作了精彩演讲,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活动还特别邀请了深圳市委党校熊哲文教授对演讲进行了点评。
李梅副局长提出,公证制度作为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法律制度,在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些独特的职能优势决定了公证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要牢牢抓住时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公证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这条主线,客观分析公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好发展的机遇,全面提升公证质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马军港副厅长指出,珠三角地区是我省公证行业发展得比较好的地区,在队伍素质、业务发展、软硬件建设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举办该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之间的合作与联系,以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关于未来公证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围绕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二是围绕提高公证公信力全面提升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三是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证行业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区域合作与交流。他希望今后各地区在继续组织好每年活动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合作事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公证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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