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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规范劳教(强戒)人员周记制度

来源: 日期:2011-09-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针对劳教(强戒)人员的个别教育工作,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情绪变化和行为动态,及时有效化解不安定情绪和心理,促进场所和谐稳定,市第二劳教所在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其他兄弟单位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劳教(强戒)人员周记制度》,在民警与劳教(强戒)人员之间架设了一座“连心桥”。

  但是因为没有制度规范,劳教(强戒)人员的“周记”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少数劳教(强戒)人员的“周记”内容大同小异,没有真实反映思想动态;二是极少数劳教(强戒)人员的“周记”内容存在反改造倾向,语句不通,语句自相矛盾等;三是部分民警的评语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可读性和指导性。

  为了切实规范教育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周记”作为矫治过程晴雨表的作用,市第二劳教所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总结经验,多方查找资料,以制度的形式对“周记”的内容、批阅、收交、发放和保存等方面统一进行了要求和规范。

  在内容方面,要求体现重点;一是本周所参加的集体活动;二是本周所从事的习艺劳动情况;三是本周集中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四是民警对其进行的个别谈话情况;五是周内接受教育后的思想收获;六是周内遇到的困难、问题、想法及需解决的矛盾等。

  在批阅方面,要求提高质量和效率;规定“三包”民警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批阅周记,评语应符合“五要”的要求:即要把周记中的错别字和用词不当的地方给纠正过来,体现关注、理解、尊重和亲和力;要有针对性,能提出引导性的看法和建议;要有可读性,能表述清晰,语句通顺,富于理性和启发意义,必要时可引用名言警句等,以促使劳教(强戒)人员展开心灵反思;要教会劳教(强戒)人员辩证地认识事物,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做到笔蕴真情,以情感人,以情育人。

  在收交、发放和保存方面,要严格谨慎;“周记”必须由劳教(强戒)人员本人及时记载,文盲人员可以由民警指定同班组的劳教(强戒)人员根据其口述代笔,脱盲后转为自写。“周记”每周五由大队民警下发至劳教(强戒)人员记载,次周一由班组长收集后交给“三包”民警批阅,平时由大队保管,防止丢失、损毁。

  另外,“周记”不应拖延推诿,被动应付,言之无物;不应刻意去向劳教(强戒)人员提出书写要求和记载范围;不要在众人面前提及某个劳教(强戒)人员的周记内容,特别是表达负面情绪或消极态度的内容;不要对劳教(强戒)人员反映的问题和想法借题发挥,“上纲上线”;不要对劳教(强戒)人员提出的意愿或诉求不闻不问,置之不理。

  为了督促落实,《制度》要求大队每月对“周记”情况检查一次,对书写潦草、内容空洞、不符合要求的周记或评语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在民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从而根本上杜绝日常教育资料“编”和“补”的问题,保证各项教育活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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