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便民措施,开辟绿色通道。8月份出台《罗湖区法律援助便民十项措施》,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接待、优先受理的服务;对于行动不便、身患疾病的特殊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上门服务。(二)开展宣传活动,服务走进企业。定期到劳务工聚集地举办大型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让劳务工了解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三)关爱弱势群体,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联办制”,提高办案质量。对合并审理案件的多个申请人,指派2个以上律师联合办理,以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快办制”,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将法援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三个环节的法定工作日由六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尽可能满足受援人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的要求,提高法律援助的效率,缓解当事人等待的焦虑情绪。(四)注重社会效果,着力化解矛盾。加强同区劳动局、信访局、区工会、妇联、及街道司法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实现信息共享,让有需要的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律援助。加强同城异地法援的案件协作。对于不属于罗湖区管辖的法援案件,引导当事人到有合法管辖权的法援处申请;对于需要异地协作的案件,第一时间和异地法援部门沟通,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法律问题。在办理援助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息“讼”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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