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结束后,市第一劳教所坚持“五个加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管理。
一是加强责任制度。由警戒队专门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工作,严格对其身份进行审查,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外来人员出入统计表》。
二是加强审核制度。对因业务关系需要进入劳教大院的外来人员,严格落实身份审查制度。凡是来所办理业务持续时间超过三天以上的外来人员,根据其有效身份证件,由相关科室的干警带到南大门值班室摄像和录入手掌静脉识别信息;凡是来所办理业务时间在三天以内的外来人员,由相关科室的干警负责带进带出,并填写《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三是加强跟踪管理。在劳教习艺车间专门设有外来人员工作台,没有值班干警陪同不得随意走动,不能超越业务活动区域;在大院内进行施工项目的外来人员,则由相关科室和施工地点附近的大队各指派一名干警,由警戒队指派一名保安队员,共同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实现施工现场不脱管,施工人员不窜位、不接触劳教人员。
四是加强检查制度。大门值班干警和警戒队员对外来人员的身份证件、出入手续、是否饮酒、是否携带场所禁止带入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并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押身份证、穿统一工作背心进大院,交工作背心换领身份证方可离开大院的规定,确保进大院不多一人、不多一物,出大院不少一人、不少一物。
五是加强纪律约束。要求外来人员必须签订《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外来人员保证书》并严格遵守,同时,不定期组织外来人员统一开会,让他们明确认识劳教场所的特殊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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