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运会平安顺利举行,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从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今年截至8月20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743宗,涉案当事人11,354名。其中,民事案件7,932宗,涉案6,317人;刑事案件1,664宗,涉案2,042人;群体性案件147宗,涉案2,995人。
为促进大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推行了两个“从宽”举措:一是对涉及劳动争议纠纷、群体性案件和信访部门转来的案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即可直接受理。二是对经济收入略高于《深圳法律援助条例》但仍属于经济困难的人群,经集体审核研究后,也可给予申请法律援助。两个“从宽”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受益人群,使更多群众可以通过司法维权的途径理性维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大运期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还实行了“快办机制”:一是将受理、审批、指派三个环节的法定工作日七个工作日缩短为三个工作日;二是对涉及到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更是实现了当天受理、审批和指派;三是对于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由各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执业律师上门协助当事人提出法律申请,提高了法律援助效率,方便了当事人。“快办”举措还体现在优先调解上,在办理案情较简单的外来务工人员案件时,尽量引导当事人采取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争取以最少的投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了让偏远社区和工厂的居民、外来劳务工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市法援处还设立了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每天派出律师深入基层社区和厂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现场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避免群众往返奔波的费时和劳累,进一步推动了“快理”、“快审”工作的开展,受到偏远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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