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司法厅在深圳监狱召开广东省监狱劳教纪检派驻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议。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市司法局及深圳监狱和两个劳教所的纪检干部共38人参加了会议。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雷丽同志对深圳监狱率先推行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深圳监狱纪检监察员派驻工作有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弥补了纪检监察力量的严重不足。监狱党委在认识上很到位,要做到廉洁从政,就要加强监督,而且要主动接受监督。向押犯监区和公司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较好地解决了监督力量薄弱的矛盾。二是充分地调动了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此举使老同志的人格魅力和工作能力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体现了监狱党委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三是发挥了监督和管理作用。派驻的目的就是要发挥作用,监督的作用是全方位的,监区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让纪检监察员在重要岗位发挥旗帜作用、参谋作用、监督作用、管理作用,也是各级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要求。四是推动了基层工作的规范与发展。通过派驻,对基层情况的掌握更加及时更加全面更加准确,有利于党委决策;通过派驻,促进了各项制度更加落实,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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