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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司法局获评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 日期:2011-08-0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宝安区司法局、沙井街道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五年来,宝安区司法行政系统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

  一是工作保障到位。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张洪华担任组长、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普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检查。同时,按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普法经费,专款专用,各街道司法部门也进一步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别出心裁,创设法律大讲堂,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举办法制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动漫,设立法制宣传栏,建设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基地,举办企业法制培训班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宣传渠道丰富多样,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媒体的优势,开设《宝安日报》说法周刊、宝安电视台《宝安法治动态》、“12348”普法网等普法宣传阵地,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将普法宣传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普法模式推陈出新在普法活动中,以区八个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龙头,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实施了法律素质工程法律超市、普法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移动调解车 “1+3劳资恳谈机制等,各具特色,效果明显,为全区群众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辟普法新空间。2001年开始,宝安区司法局历时九年坚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全区全方位展开了大规模的普法活动,通过一系列参与性强、趣味性强、教育性极强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文化氛围,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办成了全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盛大的普法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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