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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岭街道调解大运场馆租赁纠纷保障大运场所顺利施工

来源: 日期:2011-06-2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园岭街道成功调解一宗大运场馆租赁纠纷,保障大运会比赛场馆改造的顺利施工。

  首层五区“龙的”康体设备有限公司与体育场的租赁合同于2011年1月已到期,体育场因大运场馆整体施工未与已到期的租户签约。今年4月,该公司租用场所被大运组委会征用为志愿者休息场所,但该公司拒绝搬离体育场五区,市体育场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协商无果。

  5月23日,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生伟、党工委副书记黄志军带司法所副所长范丹、司法所挂点律师余治明在市体育场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龙的”公司罗经理陈述了公司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顾虑:在体育场经营十多年积攒的地理和人脉优势,四百多平米的货物在短时间内难以找到存放的场所,对离场后能否再入场的疑虑。体育场物业部黄经理介绍了前期双方协商的具体情况,并表明场所征用对大运会的重要性、租户搬离的紧迫性及大运会之后是否能跟商户续约的不确定性。

  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公司经理解释了征用的法律概念、公司与体育场现在的法律关系、如果不搬离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等。街道党工委书记李生伟建议体育场方对支持大运会举办的企业,在赛后的招租中给予优先考虑,并申明对征用的公共设施如果不配合搬离,体育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搬离。

  经过协商,“龙的”康体设备有限公司同意在6月15日之前全部搬离体育场首层五区。目前,大运会施工方已经在五区进行了实地测量和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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