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岗区龙城街道出台规范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立足于街道实际,呈现出以下三大亮点:
一是将小区内流动摊档管理、治安维持、市容环境整治等内容纳入物业服务范围,有效缓解街道执法人员短缺问题。二是在小区内设置流动摊档统一经营场所,解决社区乱摆卖、乱堆放问题。三是对进驻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定期考核、奖罚并重,全面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
该意见规定,每年对物管办进行年终考核,对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获得辖区群众好评的物业公司,街道给予表彰奖励,推荐申报区级以上先进单位。对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建议区建设局暂停物业管理资质,并通报媒体予以曝光。通过积极的奖励措施和严厉的惩罚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该意见还创新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出租屋管理所、司法所开展社区出租屋的信息采集、人民调解进物业和配合调委会进行纠纷调解等特殊物业服务内容。并对街道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要求各部门严格依意见办事,各司其责,真正做到街道各部门、派出所、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互相配合,提高服务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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