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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司法局多举措确保“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来源: 日期:2011-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宝安区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组织开展“迎大运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确保“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一是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做到“四个确保”。组织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和专(兼)职调解员及信息联络员深入社区、企业、住宅小区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对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依法、及时、妥善调处;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或调解不成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或引导、协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大运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信息不漏报、矛盾不激化、调解效果好。二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人民调解知识有奖问答、人民调解案例讲解、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连载等栏目,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效果。各街道邀请挂点律师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人民调解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或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三是设立人民调解志愿岗。各街道组建由律师、人民调解员、义务调解员、“五老”志愿者(老革命、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教师)等民间力量组成的调解志愿者,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工作平台,设立人民调解志愿岗,扩大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四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要求各街道司法所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社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员轮训制度;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奖惩机制,在全区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推广西乡、观澜等街道的做法,采取“一案一补”或“以奖代补”、“固定补贴”等激励方式,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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