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开展了法律援助“八进三参与” 工作,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八进”即:进基层初级法院、进劳动仲裁院、进看守所、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民工服务大厅、进军营、进外资企业;“三参与”即:积极参与政府顾问、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参与人民调解。通过开展 “八进三参与”便民工作,直接拉近了法律援助与群众及相关部门的距离。2010年,全市法律援助专线接答法律咨询86,5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893件,其中,民事案件15,498件,刑事案件2,349件,行政案件46件,受援人数达180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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