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司法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推进“八有”、“四规范”为重点,不断强化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785个,遍及全区各个角落。一是纵横分布,各方兼顾。建立街道调委会10个、社区调委会94个以及分布于小区楼栋、商业网点、物管公司和大小企业的调解小组664个,形成街道、社区和调解小组三级纵向布局;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室17个,业务横跨治安民事赔偿纠纷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劳动仲裁调解和民事诉讼调解等工作领域。二是“三调”衔接,体系健全。率先采用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创设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在全省率先设立驻交警大队和劳动局人民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设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室,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调解形式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三是专兼并取,互动协作。全区共有调解人员3,43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09人,包括社区调解员94人、“四驻”调解员115人。社区调解有困难,“四驻”调解来相帮;“四驻”调解需配合,社区调解来相助。四是加强指导,规范发展。强化软硬件建设,率先编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领域人民调解指导书籍,制定“四驻”人民调解工作指引文件,指导开展数字化档案管理,加强人民调解法培训和机构、队伍、业务考核,规范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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