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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司法局强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来源: 日期:2010-12-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湖区司法局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到“两个倾斜”和“两个建设”,即调解经费向基层倾斜、业务工作向基层倾斜;调解渠道拓宽建设、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经费倾斜,支援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根据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在企业”相关工作要求,选取符合条件、工作开展良好的个别企业,由区司法局拨款进行调解室的硬件配套和规范化建设,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对部分“警民联调室”进行办公设备的更新更换,保证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化推进。二是调拨经费,继续实施“一案一补”调解经费发放。区司法局分上、下半年对各调委会受理的案件及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检查,对于成功调解、材料齐全、文书制作规范的案件予以经费补贴,并对先进调解员进行表彰。“一案一补”制度进一步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三是深入基层,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的指导力度。区司法局积极参与基层重大纠纷调解指导,在实践工作中推进人民调解业务实战培训。组织调解业务专项培训,实现培训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在《人民调解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区司法局联合各街道调委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专题培训活动。四是积极创新,稳步推进医患纠纷调解试点工作。罗湖辖区内两个医调室于今年10月份挂牌成立,区司法局聘请了5名法律及医学知识背景、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对其进行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医患纠纷调解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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