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四项措施加强援助律师办案质量监督。一是严格办案律师执业资格审核和有效投诉处理。要求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必须有相应的执业经验,一旦发现律师违法违规办案的有效投诉则立即终止其办理相关业务。二是抽查律师庭审。在事前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旁听律师代理案件的庭审情况,了解律师的办案态度和能力水平;三是不定期抽查案卷。根据案卷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对律师办案质量作出初评,初评结果作为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考评标准之一。四是加强回访工作。对受援人、法院、劳动仲裁委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回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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