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是市、区两级“法治街道”创建示范街道。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街道切实将“法治街道”创建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有力地推进了辖区法治工作的发展。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增强依法办事意识。为新任科级干部和新进公务员、雇员、职员举办廉政警示教育座谈会;每半年举办一次廉政知识测试,每周发送一条廉政信息,开展廉政风险自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清理规范性文件。对近几年印发的所有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补充、完善或废止,印发《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规章制度汇编》,为街道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制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切实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订《龙岗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对可能引群体性事件的决策,在决策前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四是建立法律顾问队伍,保障依法决策。由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巡回法庭资深法官担任法律参谋,街道作出重大决策、推行重大事项前,向法律顾问咨询。五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构建“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完善网上审批、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和网上监督等5个系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效率。六是制定执法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制订行政执法指引和制定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的行政执法流程图,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分明、流程清楚、时限明确、责任到人。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和评风纠风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八是狠抓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制度落实。在社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要求社区所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决策程序,集体进行研究讨论,做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切实保障社区集体和股民利益;组织社区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社区财务进行检查、审计,“以审促帮”,切实监督、指导、服务社区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发展;建立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由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分片指导,检查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并于年终对社区党风廉政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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