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处理信访案件中的工作衔接,龙岗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联合搭建便民维权新平台,将法律援助引入检察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在区检察院检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在接访窗口设法律援助专岗,及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制度,由法律援助联络员指派援助律师参与区检察院不定期举办的检察长接访日、区检察院接访“直通车”等大型活动。三是区检察院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向信访人宣传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提供的救济途径表达、实现自己的合理诉求。四是区检察院大力支持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开展工作,优先办理区法律援助处律师代理的涉检信访事项,并为律师阅卷及复印相关材料提供便利。五是出台《关于在处理涉检信访事项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将该做法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