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以来,市第二劳教所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有效提升了场所的教育挽救质量和安全工作水平。
一是及时把握所情动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实现矛盾化解的及时化、常态化、制度化,避免了矛盾加剧和过激行为的发生。坚持每周召开劳教(强戒)人员动态分析会,深入排查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实行矛盾纠纷的领导负责制和民警包干制,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强戒工作为突破点,创新管理教育工作方法。强戒工作是劳教场所的新主业,在全国范围内仍处于起步阶段。该所大力推进强戒工作创新,构建了覆盖生理康复、心理矫治、社会适应、技术教育、毒瘾再认知等多项内容的综合教育矫治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警队的专业素质,提高了场所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能力水平。
三是以执法监督为关键点,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通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所长接待日制度等,畅通内外沟通渠道,接受劳教(强戒)人员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坚持解教(戒)前个别谈话、设立所长信箱、驻所检察室信箱,公示计分、加减期奖惩情况等,把监督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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