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四届二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龙岗区司法局提出以“六个创新”为特区一体化和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积极开展特区范围扩大后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明确“建设大特区,普法要先行”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新的形势,以特区一体化法律法规适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社区、股份公司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不断创新普法创新载体,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公共文明水平。二是创新人民调解,继续完善“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对社区、企业、行业、物业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和督促,做好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完善诉调衔接,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三是创新法律服务思路,大力加强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的力度。主动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服务,加快产业升级、城市更新、旧改、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等工作,积极主动为政府部门、社区和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四是创新“法治龙岗”创建方式,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法治龙岗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增强创建实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五是创新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努力加强和改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六是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机制,实现刑罚执行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良性循环和整体发展,提高改造质量,减少脱管漏管,预防重新犯罪,为龙岗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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